一、不可注册商标的因素

1. 商标缺乏显著特征或仅是由商品或服务的普通名称或图形组成的;

2.违反公共道德秩序的标志;

3.阿拉酋、国际组织机构或者外国的旗帜、国徽,需得到相关机构的授权;

4红十字的标志和类似的标志,或纯宗教性的标志;

5.商标使用后会造成对商品或服务的产地、产源误认的地理名称;

6.第三人的姓氏、姓名、肖像,使用前需得到本人或其后人的同意;

7.申请人不能证明其合法享有的头衔或荣誉;

8.容易导致公众误认的,或含有商品或服务的产地、产源或其他特征的虚假信息的,或含有虚构、模仿或虚假商号的商标;

9.法律禁止与其进行交易的自然人或法人拥有的商标;

10.商标注册后会削弱其他商品或服务的价值的;

11.商标含有如“享有特权”、“已注册”、“已注册图案”、“版权”或“仿冒构成伪造罪”等字样或类似字样的。

此外,拥有国际声誉的外国商标除非是由原所有人提出申请,否则不得注册。

二、可以注册商标的因素

任何能够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或者能够表明是商标所有人生产,挑选、经营的,或表明商标所有人提供的服务的任何有显著性的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具体包括字母、文字、姓名、签字、肖像、图形、符号、头衔、税章、印记、图片、题字,广告或包装以及上述的任意组合。如果商标同时伴随有声音的,那么声音也是商标的重要组成分。

三、注册阿联酋商标申请人资格

1. 从事各种商业、工业、服务业或专业服务等的本国自然人或法人;

2.从事各种商业、工业、服务业或专业服务等的外国自然人或法人;

3.在任何一个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在标保护方面有互惠协议的国家里从事各种商业、工业、服务业或专业服务等的外国自然人或法人;

4.公共法人团体。